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證明了事物是相對的,很廢話吧,我說的是,黑暗即使只閃亮著一點微弱的燈火,那也稱呼作光明。「黑暗」的日子其實不黑暗,朋友s 是隨時的亮光,而他... 也在這個不早不晚的時間出現。
由一個人變成兩個人的日子,那個他早已凝望著我,只是他一直靠邊站才不至被發現;原來關心早已慢慢積累,是我一直以為自己的堅強可以控制一切。到後來,翻開心葉才知道他的愛已漸漸注滿我心,就這樣相處、一起、步進教堂,直到今天。
人生有多少步不知去或留,你以為是泥濘卻竟是柳暗花明,沒有盡頭不盡頭,暗湧之下仍懷著力氣,不用對別人說,對自己交代就好了。
@ F25